当我们考虑溢价时,我们实际上在考虑什么(我最近好像挺喜欢这个句式)
首先我们可以先简单的历数我们是怎么遭遇这个名词的。溢价一词,几乎必然的受限于一种交易及消费的语境。即当我们希望以自己的生产劳动所得交易他人的生产劳动所得时,需要支付超出等价交换范畴的额外价值。但是,在信息完全对称,资源合理配置的前提下,“溢价”通常是不会产生的。对应的,溢价实际上出售的就是不对称的那部分信息。
与此同时,信息的不对称性越强,对应的就是越高可收取的溢价水平。而一旦资本从中引入,他们便会对当前市场环境进行“投资”,通过现有的资本力量去动摇系统本身达到相对稳定的信息差。并通过建立更大的信息差以回收并赚取更大的利益。
其中有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就是近年来网络资源的半垄断,与此对应的也有当今的偶像生态。其实我们可以发现早些年明星运营都是相对单调的,歌星影星维系着各自粉丝的部分情感需求,而粉丝也会经由公司置办音像制品来对明星进行支持,受限于旧时代信息的传递。但是过去的方案在当今是行不通的,因为互联网及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不断缩小明星与粉丝的距离。因此,娱乐公司为了保障和扩大自己的利益,通过更多的运营活动建立了粉丝与如今“偶像”的壁垒。并逐渐的将偶像圈构造成了类似于教会,周边之于赎罪券的异常生态。我很难不表示佩服。。。
其实信教和追星的性质是有一点相近的。我们会投入到当前的心理状态中,显得很虔诚。但是其背后的目的却都是“消费”。消费偶像,消费神灵,消费粉圈,消费教会。通过建立一种归属价值以满足自身的安全感。
所以我也不知道怎么说。但如果问我是怎么看待对偶像的溢价的?扛着新教的大旗消灭教会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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